学会章程 第二章 业务范围
来源: 本站   发布日期: 2021-04-09
 
 

第八条  本会的业务范围为:

1.贯彻执行科技期刊编辑出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。

2.开展编辑学、科技期刊学的研究和讨论,提高编辑业务水平。

3.开展继续教育活动,提高从业人员素质;编辑出版有关书刊,做好宣传工作,促进科学成果向社会的转化。

4.开展科技咨询活动、学术交流,促进期刊间的联系与协作。

5.按规定组织优秀科技期刊、优秀编辑工作者和优秀编辑学论著的评优活动。

6.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科技期刊工作者的合法权益。

7.开展期刊审读工作,完成政府部门委办的任务。

以上业务活动,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明确须经批准的事项,依法经批准后方可开展。

第九条  本会的活动原则:

1.法人治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;

2.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非营利性活动,不从事商品销售,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,不在会员中和负责人当中分配;

3.建立决策机构、执行机构及监督机构相互监督机制,实行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监督;

4.开展业务活动时,遵循诚实守信、公正公平原则,不弄虚作假,不损害国家、本会和会员利益;

5.遵循科学办会原则,不从事封建迷信宣传和活动。

 
 
【关闭】
 

版权所有:广东省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 网站备案号:粤ICP备18158790号 技术支持:网天科技
电话:020-87601545 传真:020-87601545 邮件地址:kjqkxh@163.com